2024厦门海沧区小升初录取流程

更新:2024-05-21 10:4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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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初中招生划片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进行录取(招生片区详见附件2)。各初中优先接收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

2024海沧区小升初录取流程

1.马銮湾西片区初中招生方案(暂行)

因该片区尚在开发建设中,此招生方案为暂行方案,区教育局将根据该片区学校建设及生源情况,逐年公布该片区招生方案。

马銮湾西片区范围: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范围。该片区现有1所市属学校(厦门一中海沧校区)、3所区属学校(马銮湾实验学校、芸景实验中学、北附思齐分校)建成投用。

(1)市属中学招生

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中部招生(报名流程详见附件4)

报名范围:①马銮湾西片区海沧户籍小学毕业生〔含东瑶村、芸美村、鼎美村、后柯村、第一农场、贞岱村等村庄村民,该片区已交付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海沧户籍居民等。上述村庄户籍小学毕业生须是原村民,通过挂靠、寄户等方式将户籍迁入村里的,拆迁时小学应届毕业生及父(母)不在户口所在地实际居住的均不属于招生范畴;上述楼盘居民需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②马銮湾西片区购房(未交房未落户)且有厦门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③海沧学籍或海沧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

录取办法: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初一招生,分3个批次录取:

第1批次:优先录取马銮湾西片区涉及一中建设用地的东瑶村、芸美村户籍小学毕业生。

第2批次:第1批次录取结束,剩余学位面向马銮湾西片区涉及一中周边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用地的附近村庄(鼎美村、后柯村、第一农场、贞岱村)户籍小学毕业生及马銮湾西片区(海翔大道以南、翁角路以北、灌新路以西、孚莲路以东范围)已交付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居民海沧户籍(需符合“房户两一致”条件)小学毕业生招生,若报名人数超出,按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未被一中摇号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志愿进行派位录取升学。

“房户两一致”小学毕业生录取结束后,如有剩余学位,面向马銮湾西片区购买商品房、保障房、安置房(未交房未落户)且有厦门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随机摇号的方式录取。未被一中摇号录取的,按照填报的志愿进行派位录取升学。

第3批次:第2批次录取结束,如有剩余学位,招收部分具有海沧区学籍或海沧区户籍的应届小学毕业生补充生源,不超过100人。具体招生办法,由学校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办学需要制定招生方案,报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招生方案详见学校微信公众号或网站。

2024年招生计划:计划招生500名。

(2)区属中学招生

马銮湾西片区初中招生拟实行单校划片、多校划片相结合,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可志愿填报片区内初中学校,根据学生志愿,以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进行录取。各中学优先录取本招生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

招生片区划分:

贞岱小学、马銮湾实验学校小学部的毕业生划入马銮湾实验学校招生片区。

芸景实验小学、西园科技小学的毕业生划入芸景实验中学招生片区。

延奎实验小学芸美分校、马銮湾实验小学的小学毕业生,划入马銮湾实验学校、芸景实验中学招生片区,学生自愿填报2个志愿,若其中1所中学第1志愿报名人数超过提供的学位数,由电脑随机派入。

延奎实验小学孚中央分校、新阳西小学(在建工程项目名)、祥露村户籍原住民的小学毕业生划入北附思齐分校招生片区。

马銮湾西片区符合厦门一中海沧校区第1、2批次报名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放弃原招生片区优先升学机会,选择报名厦门一中海沧校区及其他3所区属中学,需填满4个志愿(4所中学),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人数,根据志愿顺序电脑摇号派位录取。厦门一中海沧校区每一志愿批次的录取,按该校招生方案中的批次顺序录取。

2.其他中学招生。各初中招生划片以学生就读的小学或以学生户籍所在地为依据进行录取(招生片区详见附件2)。各初中优先接收片区内公办小学毕业生。因南岛学校(在建工程项目名)正在建设中,双十海沧附校庚西分校2024年的小学毕业生暂划入芸景实验中学、海沧中学招生片区。根据填报志愿进行录取。

申请跨片区及回海沧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拆迁安置、房户两一致者优先录取。当上述同类对象报名人数超出学校剩余学位数时,按照户籍落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落户日期相同的,按购买房屋的备案日期排序录取。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跨片就学,若无录取,则回原毕业小学招生片区升学。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回海沧就学,若没有被片区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附近尚有剩余学位的中学就学。申请回海沧就学且不符合“两一致”的,根据落户的招生片区统筹安排入学,分五个招生片区,分别为生活片区、临港片区、新阳片区、东孚片区和马銮湾西片区。若所在片区中学学位不足,按户籍落入该片区日期排序录取,未被片区学校录取的,全区统筹安排入学。

3.海沧区民办小学毕业生进入公办初中的录取办法

在我区民办小学实际就读并具备正式学籍的非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推荐资格的,可参加电脑派位。推荐条件为:

(1)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海沧区实际居住三年(含三年)以上。

(2)学生父(母)在厦务工三年(含三年)以上。

(3)学生父(母)按照规定参加我市社会保险,近三个年度在厦门缴交社会保险费。

以上3个条件须同时具备。

推荐资格需经公示,由区招考中心安排。

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摇号派位方式升入我区尚有余位的公办初中。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但未被摇号派位录取的,以及不符合上述推荐条件的,应及时回原籍报名升学。

派位中如有双胞胎或多胞胎子女的,家长需在5月30日前向毕业小学提交书面申请捆绑派位(捆绑派位指的是两个孩子可能派到同一所学校,也可能未派上任何学校)。

区内民办小学有正式学籍的毕业生,户籍已迁入海沧区的,可申请不参与电脑派位。符合“两一致”的,参照跨片区升学办法,申请在户籍所在招生片区升学;不符合“两一致”的,申请在户籍所在招生片区统筹升学。

电脑摇号派位拟于7月2日进行,派位结果需经公示,由区招考中心安排。

4.录取和档案交接时间:7月4日中小学交换录取通知书及初一新生档案。7月6日初中新生报到,7月8日初中新生电脑编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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