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专生落户政策条件

更新:2019-08-16 15:34:07

查看相关文章

高校毕业生落户条件

政策规定:

1.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我市就业创业的,可落户我市。

2.往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要求。往届高校毕业生在厦就业符合下列条件的,可落户本市:

(1)在厦合法稳定就业,年龄45周岁以下的本科学历毕业生

(2)连续在厦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1年,年龄35周岁以下的专科学历毕业生,其中落户思明区、湖里区应在思明区、湖里区单位连续缴交社会养老保险满3年。

3.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为应届高校毕业生。

已就业高校毕业生变更就业单位的,按照在职人员流动方式办理。

4.高校毕业生申请落户我市,应当出示核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出示核验有效期内的学信网“在线验证码”或“学信二维码”。


政策解读:

1.什么是高校毕业生?

高校毕业生是指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普通高等教育大专、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什么是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的高校毕业生,往届高校毕业生是指超过取得毕业证书当年度未办理接收核准的高校毕业生。

3.什么是《报到证》?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统一简称《就业报到证》或《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在全国范围内使用。

毕业生凭所在学校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在规定期限内到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后到用人单位报到,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办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转移、户口关系迁移等手续。

《报到证》一人一份,是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接收核准手续的唯一凭证,其它证件无效,毕业生应妥善保管。


提醒事项:

1.网站地址:

厦门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hrss.xm.gov.cn)

2.电话咨询:0592-12333

3.现场咨询:

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事务分中心(长青路191号劳动力市场大厦二楼办事大厅)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厦门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厦门】即可获取厦门本地便民工具、查询厦门地铁公交,厦门人才补贴政策,厦门中小学幼儿园最新招生信息,厦门核酸检测以及疫苗预约,厦门吃喝玩乐优惠特价门票购买

本文位置:首页 > 教育

[漫漫看] 电影 电视剧 综艺节目 明星 电视节目表 你知道吗

记住网址:www.manmankan.com

Copyright © 2022 www.manmankan.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