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厦门关于电动车上路管理通知(禁行路段与特殊行业登记通知)

更新:2019-02-18 1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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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厦门市公安局发布《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调整自2012年以来实行的电动自行车限量控制的制度,限量对象主要为思明区、湖里区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对邮政、快递、报刊投递、送餐和送气等特殊行业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可以按照规定办理注册登记,不受理个人和其他单位的登记申请,将特殊行业的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管理另行设定。

另外,除了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不限行,其他电动自行车不得再下列区域和道路行驶。(特殊行业的电动自行车不限行,但不得驶入成功大道、仙岳路高架桥等城市快速路和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与隧道。)

1、成功大道、环岛干道全线;

2、思明区的湖滨西路-东渡路以东、仙岳路以南、嘉禾路(仙岳路口至莲坂转盘)以西、厦禾路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文屏路、文曾路、龙虎山路、文园路、思明南路、思明北路、鹭江道。

3、湖里区的长岸路(兴湖路口至南山路口)以东,兴湖路(长岸路口至石歧山立交桥)以南,嘉禾路(石鼓山立交桥至南山路口)以西、南山路(嘉禾路口到长岸路口)以北(含上述路段)以及嘉禾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长岸路(南山路口至仙岳路口段)。

4、所有禁止非机动车通行的桥梁和隧道。

需要注意的是,对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开始登记上牌照前,2012年在思明区与湖里区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有效期延续至在思明区与湖里区开始受理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之日。对驾驶电动车逆行、超速行驶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的将会依法扣留车辆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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