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

更新:2023-03-29 15:45:59

查看相关文章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消息《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将于7月1日起实施,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快来看看吧!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强制性国家标准

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将于2023年7月1日实施,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一、购买时应注意

1、选择正规厂家生产的头盔,产品标识应标明生产厂家、地址、电话、规格、执行标准等信息。

2、购买之前试戴一下,最好选择最适合自己头型的、内衬覆盖面大并且与头盔内侧粘合得更结实的头盔。

3、头盔分A1类、A2类、A3类头盔和B1类、B2类、B3类头盔

➤A1类、A2类头盔是适用于内燃机排量为125ml及以上的摩托车乘员使用,即全盔和四分之三盔。

➤A3类二分之一半盔适用于内燃机排量不大于125ml或电机额定功率总和不大于11kw的摩托车乘员、电动自行车乘员。

➤B类型头盔仅适用于电动自行车乘员。

二、使用常识

1、佩戴头盔应系好系带。

2、使用后放置于阴凉通风处,避免高温或阳光长时间照射。

3、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过碰撞导致摔裂或出现细微裂缝的头盔不能够再继续使用。

4、头盔在使用过程中会长期暴露在户外,虽然没有经受碰撞,但经过阳光暴晒和汗液侵蚀会使得其本身和一些配件老化,从而降低安全系数,失去保护性能。建议消费者根据头盔的磨损和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更换。如果头盔在使用过程中受过冲击,即使外表看没有损伤,其使用寿命也可能会受到影响,建议及时更换新头盔。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全文)点击查看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厦门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电动车】即可获取现在2023年厦门电动车最新规定、厦门超标电动车限制标准、厦门岛内电动车禁行路段及电动车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标准等!

本文位置:首页 > 资讯

X

[漫漫看] 电影 电视剧 综艺节目 明星 电视节目表 你知道吗

记住网址:www.manmankan.com

Copyright © 2022 www.manmankan.com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