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新引进人才补贴申领

更新:2023-08-22 13:4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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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符合申领条件的厦门新引进人才即可按照以下标准,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领补贴,一起来看看吧!

厦门新引进人才补贴申领

补贴标准

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按照以下方式予以一次性补贴:

1、博士每人8万元;

2、硕士每人5万元;

3、“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

4、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申领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引进时已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或经教育部认证在境外取得的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本科不超过30周岁、硕士不超过35周岁、博士不超过40周岁;

3、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并已办理入厦人事关系;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申领时限

新引进人才应自引进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生申领的要特别注意: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请于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完成人事关系入厦,自毕业生正式接收之日起一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逾期视为放弃申请。

申领平台厦门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

*注: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领全程网办,由单位申请,审核通过后一次性发放到职工本人账户!

申领流程

1、申请

新引进人才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后,通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办事大厅申请(需要登录企业账号)。

2、受理

市人社局负责受理市属事业单位(不含教育系统)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厦门市分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市教育局负责受理市属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申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受理本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以及所得税缴入国家金库本区(园区)代理支库的各类企业的申请。

3、审核

各受理部门按月汇总审核补贴申请(每季度第一个月审核发放上一季度生活补贴)。

4、公示

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中止本次申请。

5、发放

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补贴(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人才个人账户)。

受理部及联系方式

●总咨询电话:12333;

●厦门市人社局:市人才服务中心17号窗口,湖滨东路319号C幢二楼,5396591;

●厦门市教育局:人事处,2135597;

●思明区人社局: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13楼,5863067;

●湖里区人社局: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16室,5751783;

●集美区人社局: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11楼1117室,6281669、6067075;

●海沧区人社局:海沧区南海三路1268号,6051626、6806778;

●同安区人社局:同安银湖中路1号,7108028;

●翔安区人社局: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608B,7889631;

●厦门市自贸委:湖里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区综合服务大厅4号窗口,5626720;

●火炬管委会:创新创业处,湖里区火炬路火炬广场南楼815,5380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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