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高层次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

更新:2023-10-20 11:2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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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高层次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兑现工作开始啦!此次申报时间为10月18日至11月6日,快来看看吧!

厦门市高层次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

适用对象

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在岗工作,经认定为B类及以上的厦门市高层次人才,在厦年个人所得税达到8万元(含)以上,按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申报时间

2023年10月18日-2023年11月6日,逾期未提交申报材料的,视为放弃本年度的个税奖励优惠。

个税奖励标准

(一)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含)以内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50%;

(二)年个人所得税8万元(不含)至25万元(含)以内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75%;

(三)年个人所得税25万元(不含)以上的地方留成部分补贴100%;

补贴期限为首次确认为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起5年内(在职在岗)。

上述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范围为申请人每自然年度(1月至12月)在厦门市各区(园区)缴交的“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项目,以个人完税证明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金额为准。计算补贴发放金额的基数为“年个人所得税×地方留成比例”。

申请流程

1、由人才任职单位收集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申报所需材料,经初审核实后上报申请

2、湖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3、湖里区相关政策查重

4、市人社局负责市级相关政策查重

5、对人才申请情况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发现存在不符合条件的,终止本次申请

6、公示结果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申报的,受理部门按相关程序发放补贴

申报材料

1、《湖里区高层次人才个人所得税奖励申报表》一式两份

2、高层次人才确认材料

3、企业提供近6个月内缴税凭证(体现收款国库为湖里金库)、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书(体现机构地址为湖里区)

4、上一年度完整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体现年度汇缴数据)

体现扣缴义务人单位名称的个人所得税清单(体现年度汇缴数据)

员工申报情况汇总表(须提供税款申报系统直接下载未经任何编辑的XLS原文件)

5、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4月-9月)

6、人才劳动合同(人才为公司法人的,提供任职证明)

7、享受其他个税奖励政策证明材料

注:(2)(3)(6)(7)材料原件核验、留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1)(4)(5)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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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说明

1、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逐年申领,与厦门市其他个税优惠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已享受过市、区两级政策的,按照已享受的年份扣除,不足5年的,按照剩余年份给予兑现,已享受过的市、区两级个税奖励政策大于等于5年的,不再给予兑现。

2、高层次人才申报个税奖励时应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工作(近六个月社保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3、个人或用人单位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高层次人才个税奖励的,一经发现即撤销申请资格,已发放的补贴由用人单位负责追回,并依照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将个人和用人单位有关信息纳入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

4、若人才个人所得税涉及我市多个入库税务机关,由所缴税额最高的区(园区)统一负责计算办理。

5、补贴期限:

个税奖励补贴期限为5年。计算方式为首次入选B类及以上高层次人才,按照入选时间的当年度起给予兑现;政策出台前已按2019年《厦门市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标准》认定的高层次B类及以上人才,按照政策出台当年度起给予兑现。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5790067

受理时间:工作日8:00-12:00 14:30-17:30

材料提交(寄送):厦门市湖里区枋湖南路29号11楼人才中心1116室  收件人:小张

小编提示:微信搜索【厦门本地灵】微信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厦门人才】即可获取现在厦门人才最新政策,厦门人才认定标准、申报指南、住房补贴、配售方案、人才子女就学等最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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